权益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做调整后产生营业外收入
因此不确认对所得税的影响。投资方在被投资单位获得的按照净利润确认的投资收益,这部分收益被投资单位已经缴纳了企业所得税。避免重复征税的前提下,对于这部分就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投资收益已经调整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期末不需要再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会确认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吗
很容易理解啊。你在被投资单位获得时时按照净利润确认你的投资收益。这部分收益再被投资单位已经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避免重复征税的前提下,对于这部分就不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对于投资不超过1年获得的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一般理论上是避免发生这种事项的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和投资损失是否影响所得税年度汇缴
只要被投资企业没有分配利润,就不影响税金。年度汇算的时候把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损失调整出来就可以如果被投资企业分配利润了,那么投资企业就要缴税了。
关于投资收益的问题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时间: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行次#项目#账载金。确认的收入####*#6#5.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7#6.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
关于投资收益缴纳所得税问题
我觉得没有什么区别,最终都得并入收入缴纳所得税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确认派发现金股利和实现
1、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时,无论被投资单位是亏损还是盈利都不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做调整。只需要在宣布分派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即可。相关会计分录为: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2、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时,应该根据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变动调整长期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