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在成本法下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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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在成本法下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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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投资以前年度
C
小企业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实际收到被投资单位分派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七条规定,对于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属于已计入投资账面余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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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属于已计入投资账面余额的
A
长期股权投资在成本法下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
A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投资以前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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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应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
错误答案解析:[解析]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应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本企业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属于被投资单位在本企业取得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应该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情况下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现金股利
A企业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应在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是,确认投资收益,应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