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优缺点
有限公司是法人,其他四个不属于法人的范畴。相比较而言,公司法比较完善,要求比较严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优点比较明显,建议采用这种形式。普通合伙、个人独资业、个体户工商户,其投资者对产生的债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优点是经营形式比较灵活,有助于小企业家庭式发展。
汪钱潘刘共同投资设立了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汪钱为普通
ACD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了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合伙
②有限合伙人丙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③退伙的有限合伙人丁以其退伙时从A企业分回的12万元财产为限承担有限责任。5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不合法。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在本题中。
汪钱潘刘共同投资设立了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汪钱为普通
ACD
试论述个人独资企业和普通合伙企业建立的条件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普通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注意:①用劳务作为出资是合伙企业特有的规定,并且只有对普通合伙人才适用。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
经乙、丙、丁同意,甲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即使甲、乙均不同意,丁也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合伙协议可以约定,未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丙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
ABCD
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
B